关于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档案局、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各督导组: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新形势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当前,各活动单位正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中形成的大量文件材料,是全面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真实记录,对于工作查考、经验借鉴、探寻规律及研究历史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根据豫群办发〔2014〕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归档内容: 1.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文件; 2.领导同志有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示、批示和讲话; 3.各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的各种文件的印制稿、签发稿; 4.各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的各类重要会议的会议纪要、录音、录像、照片; 5.各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出的决定、实施方案、总结、报告、简报、大事记等; 6.各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巡回指导组)在工作中形成的工作方案、情况报告等; 7.其他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具体要求 1.各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职责,指定专人,认真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种载体文件材料(包括纸质文件材料、照片、音像材料、电子文件等)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相关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2.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国家有关档案工作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教育实践活动形成的归档材料,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撤销时,向本单位档案部门或同级档案馆移交。市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完成工作后,也要及时将文件材料进行归档,由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移交市档案馆。 3.各单位档案部门要把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积极配合本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主动开展服务,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的业务指导,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档案资料的完整、系统。 4.各督导组要对所督导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材料归档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同时认真做好本督导组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督导工作结束后,将需要归档的材料交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移交市档案馆。各单位督导组工作完成后,也要及时将文件材料进行归档,并由本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 5.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材料归档工作适时进行抽查。 鹤壁市档案局 2015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