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档案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档案局、市直各单位: 2014年8月4日至9月4日,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档案局联合组成检查组,以“抓系统、系统抓”为指导思想,按照《鹤壁市档案执法检查(复查)标准》的要求,对市直机关16个系统44个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对照标准、依法评议、反馈意见等程序,进行了档案执法检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贯彻档案法律法规成效显著的单位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市土地局、市国税局、市地方志、市党史办、市人防办、市供销社、盐业局、市人民医院、淇县国土局、浚县国土局、市人行中心支行、中国银行鹤壁分行、鹤壁工商银行、中国保险公司、鹤壁煤电五矿、鹤壁煤业集团供应公司等单位在贯彻实施档案法律法规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这些单位的共同特点是: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档案法制意识强。各单位领导带头学习《档案法》和《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并把学习档案法律法规列入各单位普法学习内容,不断组织全体人员及专兼职档案人员认真学习,使档案法制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上述单位都建立了本单位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把档案工作列入了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考核目标,配备有专兼职档案人员,建立了档案管理网络,制定了档案人员岗位职责。二是档案人员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三是积极参加档案业务学习和培训,业务精通,操作熟练,对应归档文件收集齐全,分类准确,整理规范,管理有序。四是基础设施健全,采取档案十防措施,保证了档案的安全。五是编制了档案检索工具,为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积极有效的服务。 二、存在问题 (一)档案工作没有引起部分领导的高度重视。一是没有把档案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岗位责任制和年度考核目标;二是有的单位档案人员更换频繁,致使这些单位档案工作开展不力。 (二)收集不齐全。一是个别单位应归档的党组(委)和办公会议记录没有归档;二是科技文件材料收集不齐全,甚至个别单位把科技文件材料分别整理到各不同门类档案中,破坏了科技档案的完整性;三是对领导视察、调研、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缺乏收集,致使一些重要的声像材料不能及时齐全归档。 (三)分类不准确,整理不规范。检查中发现,个别系统(单位)档案人员对国家档案局颁布的8号令和档案业务要求了解甚少,造成了分类不准确,个别单位多少年来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就没有分过类,各类文件混装在一起,一年一本汇集,业务文件材料分散保管在各业务科室。 希望各单位要继续努力,坚持依法治档,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对于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严重的单位,下达《违法整改通知书》。对于要求整改的单位,希望按照《档案法》的要求,对照标准,抓紧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市档案局。自通报发出之日起两个月之内,未按整改要求进行整改的单位,将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鹤壁市档案局 2015 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