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已丢失,馆藏档案明身份
市宝马集团公司职工王某某来到市档案馆查找档案。王某1989年招工到飞鹤橡胶有限公司工作,工作没几年,后又调到现在的宝马集团公司工作,宝马公司一直未收到其个人档案,而今面临续交养老保险,急需找到个人档案,办理续交手续。情急之下,王某准备到原单位去找个人档案。经人介绍,王某先到市档案馆查找,终于市劳动局的档案中找到了当年招工原始凭证及在轻化局系统调动时的介绍信,上面写着“档案已转”,证明了其个人档案已不在原单位,可能在流转环节丢失。通过档案一是证明了其身份,二是避免了跑冤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