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文件利用制度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持有合法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或介绍信),在办理阅览登记手续后,均可利用本中心保管的现行文件。
二、 阅览现行文件须在本阅览室内进行,一律不外借。
三、 阅览文件者应树立档案文件保护意识,阅览时严禁抽烟,不准对文件随意勾划、涂改和撕毁。
四、 阅览现行文件不收费,如需复印应按档案利用收费标准交纳复印成本费,并填写利用目的及效果登记簿。
五、 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外国组织和个人阅览文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